@群众提问 [2016-2-16 20:12:00]
我父亲是少数民族,我今年15岁,我想更改民族成份,请问怎样办理?
答:您好!感谢您的提问。根据《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》(2015年5月20日国家民委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)第七条规定: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,一般不得变更。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。
(一)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,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;
(二)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,其民族成份与继父(母)的民族成份不同的;
(三)其民族成份与养父(母)的民族成份不同的。
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以上条件之一,可以带上您的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,提出书面申请。详细信息也可参考我局网站:http://www.xdyls.com/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