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事工作是协会一项新的重要工作,有利于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。《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》对监事的产生、必须具备的条件、行使的职权都作了规定。超过三名监事以上的设立监事会,监事要具备一定资历的会员担任,本会设立监事3名。为使监事的工作有章可循,在民间组织管理部门对监事会或监事还未制定出相应的规定之前,《监事工作规则》通过实践创新将试行的规则变成正式规则。根据工作需要再考虑成立监事会。
特此报告,请审议。
珠海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
二00七年二月
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0079号